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校拟以下述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授权政策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号)、《新葡亰8883ent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南党发〔2019〕63号)、《新葡亰8883ent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南发字〔2018〕12号)和《新葡亰8883ent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南发字〔2018〕13号)规定,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无形资产名称和完成人
本次拟转化无形资产为新葡亰8883ent技术成果:“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完成人为李维尊。
二、拟作价出资价格
上述知识产权拟以162万元协议价格,作价入股投资企业。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中,80%奖励给完成人李维尊,20%由天津新葡亰8883ent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经完成人同意,并与拟出资企业协商,拟以上述价格出资。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的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联系人:周萌
邮箱:zhoumeng@nankai.edu.cn
联系电话:022-23507839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